原本工作是代理約聘

因疫情關係公司裁員......剛好合約結束就沒被續聘

所以我失業了

剛好有符合可以申請失業給付的標準

接下來是一些辦理的程序(進行中)

 

首先

我打電話詢問就業服務中心

初步確認資格以及辦理流程

1.非自願離職,包含定期契約屆滿離職,契約期間滿六個月以上,且逾一個月未能就業

2.投保就業保險年資,於離職前三年內累積達一年以上

3.有繼續工作意願

預約了一個月滿後至就業服務中心辦理求職登記!

攜帶物品:

身分證、存摺、非自願離職證明書

 

第一次到達就業服務中心

會有接待服務員跟你確認預約時間

收取全部證件去複印

接著填寫一張求職登記表

緊接著來到專屬輔導人員窗口

確認個人資料、上網登記求職、發一本失業認定便民手冊、並說明注意事項

1.一般身份,給付最長發給6個月(前六個月平均投保薪資60%)

2.身分證不能借人去登記公司擔任負責人,否則不能領

3.不能另外加保公會、漁會農會,否則不能領

4.職業訓練生活津貼給付6個月為限,不是同時領,一次只會領一項

5.至區公所加保健保,會有補助,補下個月的

6.每三個月會有一次就業促進研習活動,三小時一次

7.求職若是以電話詢問而未親自面試,則不算

8.提早就業獎助津貼:

   8-1回原投保單位工作,不得申領

   8-2找到工作後,投保就業保險滿三個月,可申領

9.找到新工作若不適合,必須於14天內(包含六日)離職,方可繼續領失業給付

10.超過14天後才離職,需開立非自願離職證明書,才能繼續領失業給付

接著等待兩週之後

專員會再打電話給我確認是否找到工作了

若是沒有

才會再接續送勞動部審件

於三週之後才會收到公文看是否有申請成功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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喜歡自己的生活,就是我的夢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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