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本工作是代理約聘
因疫情關係公司裁員......剛好合約結束就沒被續聘
所以我失業了
剛好有符合可以申請失業給付的標準
接下來是一些辦理的程序(進行中)
首先
我打電話詢問就業服務中心
初步確認資格以及辦理流程
1.非自願離職,包含定期契約屆滿離職,契約期間滿六個月以上,且逾一個月未能就業
2.投保就業保險年資,於離職前三年內累積達一年以上
3.有繼續工作意願
預約了一個月滿後至就業服務中心辦理求職登記!
攜帶物品:
身分證、存摺、非自願離職證明書
第一次到達就業服務中心
會有接待服務員跟你確認預約時間
收取全部證件去複印
接著填寫一張求職登記表
緊接著來到專屬輔導人員窗口
確認個人資料、上網登記求職、發一本失業認定便民手冊、並說明注意事項
1.一般身份,給付最長發給6個月(前六個月平均投保薪資60%)
2.身分證不能借人去登記公司擔任負責人,否則不能領
3.不能另外加保公會、漁會農會,否則不能領
4.職業訓練生活津貼給付6個月為限,不是同時領,一次只會領一項
5.至區公所加保健保,會有補助,補下個月的
6.每三個月會有一次就業促進研習活動,三小時一次
7.求職若是以電話詢問而未親自面試,則不算
8.提早就業獎助津貼:
8-1回原投保單位工作,不得申領
8-2找到工作後,投保就業保險滿三個月,可申領
9.找到新工作若不適合,必須於14天內(包含六日)離職,方可繼續領失業給付
10.超過14天後才離職,需開立非自願離職證明書,才能繼續領失業給付
接著等待兩週之後
專員會再打電話給我確認是否找到工作了
若是沒有
才會再接續送勞動部審件
於三週之後才會收到公文看是否有申請成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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